把所有的爱留给你(17)

她抿嘴一笑,不置可否。指指身旁的男孩说:“陈冠辉,X中毕业的。你应该看过这个名字才对,那封信就是他托我转交给你的。”

“信?”我蹙一下眉。想起来了。那封我始终不曾拆开的浅蓝色信笺。

我望一眼那男孩。明星高中毕业的学生,分外有一分张扬的气质,很一副理所当然。

他走到我面前。“你好。常听李玉菁提起你,说你英文很行,一直很想认识你!”

“你好。”我礼貌点个头。

“你有空吗?我请你跟李玉菁喝个饮料,大家聊聊天,做个朋友。”他很主动,毫不腼腆。

“谢谢。不过,我还有点事情──”我婉言相拒。

李玉菁在一旁鼓噪,说:“一起来嘛!沈若水。才刚考完试,好好玩它天,放松一下心情。”

陈冠辉向前一步,再次相邀。“请你务必赏光,我真的很想和你做朋友。”

左右为难之际,竟见连明彦大步朝这里走过来。他本来就长得明亮光彩,这一竟然,仿佛黑暗中见着了光。

“考完了?”他径自向我走来。

“明彦?”我好生意外。“你怎么会来这里?怎么知道──”轻轻摇摇头,表示我的料想不及。

“我跟明娟问了地方。算算时间,你差不多快考完了。”他笑了笑,似乎很欣赏我的讶异。

看见连明彦出现,李玉菁跟陈冠辉相顾一眼,放弃对我的邀请,说:“既然你跟朋友还有事,那我们下次有机会再聊。”

我松了口气,总算如释重负。

连明彦并没有多问。可能以为我跟他们在讨论考试等问题,就像周遭那些考生一样,七嘴八舌地很兴奋在讨论考试的结果。

我们并肩走着,不知要往哪个方向的漫无目的。

“那晚演奏会,你怎么没有来?”他突然问起我的不愿提。

“那是当然的,隔天我就要考试了啊!”我一派理所当然的口吻。

“我以为,你会想见他一面。”

我转头看他,他这又是在试探什么吗?

“你特地来找我,就是为了想说这些?”我的眼神凉凉的,无所谓,不笑了。

他不答。转个向,说:“过几天,国家交响乐团将在音乐厅演出,他们邀请我参加这次的演出,担任第一小提琴手。你一定要来。”

“能去的话我就去。”我不肯定。我盘算好了,明天开始就去打工,赚存大学的学费,我打算白天跟妈到工地做零工,晚上则到便利店或是快餐店当店员。钱比较多。

“你一定要来!”口气在些暴躁。他要我肯定的答复。

“我可知道,明彦,我怕到时──”话到一半,就被他冰冷的目光逼迫着把话吞回去。

我的不确定,对他来说是一种侮辱,教他难以忍受。

他一向高高在人群之上,才华出众,不知道生活的困难。我无法解释清楚,索性不开口。

“你一定要来!”他重重又说了一次。扳住我的肩膀,逼住我的脸庞叫说:“听到没有?我要你一定要来!这算是我的请求──”他甩开脸,冲到一旁。“该死!为什么要让我求你?”

“明彦……”他骄傲受挫的表情教我哑然。

我默默走近他,拉住他的手。

低声承诺说:“我去……我一定去……”

他曾经帮过我的一次软弱,这就算是还给他。

“没关系。你既然不能来,那就算了。”他冷静下来,似乎感到对我的为难。

“我一定会去。”我很肯定地望着他。

他反握住我的手,用着很轻的抚触,将我搂入怀中。

 ★★★

妈托人帮忙,我在家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找到一份临时工的工作。工地离家走路大概十分钟的路程,走得快的话,五分钟就可以。

连明彦演奏会当天,我一下工就火速赶回家冲洗换装,匆匆跟妈说一声后,顾不得吃饭就冲出门,但还是给赶脱了公并汽车。

等了二十分钟,才盼到另一班公车,半路却给塞得动弹不得。好不容易赶到国家音乐厅,已经七点过了十五分,无法进场了。

我只好在厅外徘徊,挨着昏寂直等到散场。

散场后,趁着混乱,我想或许能悄悄遇见明娟,请她代我向明彦致歉。探望的眼神偏生惊见了人群后的江潮远。他轻轻揽着宋佳琪,微倾着头,听着她笑。隔了那么远,我仿佛也能听见他们彼此充满笑意的喁喁细语。

我心中一黯,凝了泪。仰高起头,不愿它掉落下来。

我依然寄住在旧梦里;黯淡是梦里唯一的光辉。

 ★★★

日子仍旧是那样地过。我每天和妈到工地打零工,下了工就赶到快餐店打工。明娟找了我几次,我太忙,没时间多理会。

连明彦没有再出现,我内心负载着对他的小小愧疚,在一日疲累过一日的磨难里,一点一点地给噬吞掉。

半个月后,收到成绩通知单。隔不久,听说连明彦和江潮远及宋佳琪一同飞赴了欧洲。

报上注销他们的消息,附刊了一帧江潮远与宋佳琪甜蜜幸福相偎的照片。那夜黑深邃的眼神依旧,遥遥地似夜空中的星球。

大学录取通知寄来那天,我领到了第一个月的打工费。三万块整。

我考上了一所公立大学的外国语文学系。

“沈若水,等一等!”

铃声才响,堂上先生刚宣布下课,我立刻合上课本,起身赶着离开教室。连上了两堂乔艾斯,脑袋被那些意识流冲得昏昏沉沉。班贝喊住我,肥胖的身躯气喘咻咻地赶上前;每次听她的叫喊,尖细的嗓音,都像是在叫魂。

我瞪着两只眼睛看着她。这个时候,希望最好是好事。

“你干嘛走得那么急?追都追不上!”班贝埋怨我两句。喘口气说:“有份稿子挺急的,你接不接?”

“多久要?”我问。

班贝伸出两根手子头。“两个星期。”

“怎么算?”

“一千字一百八十块。”

“这么少?”我抽了口气。

“就是这么多,才会找上我们这些穷学生,剥削我们的智能和劳力。”

我沉吟一会,点头说:“好,我接。”

“那好。待会你到‘社办’等我,我把稿子拿给你。你下午没课吧?”

我点头。摆了摆手,刚要走,又被她喊住。

“对了!”她说:“电机系那个黄建朔的邀请,你考虑得怎么样?给人家一个面子嘛!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那家伙听说满不错的,很多女孩抢着要。”

我笑了笑,很淡。再对班贝摆个手,自顾走了。

“沈若水,你再这样孤僻,当心变成一个老处女!”班贝尖细的嗓子,叫魂似的讨厌。

我今年二十一岁,一个游荡的灵魂。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感情老了一些,不再像少年;我已经忘了当年的梦想,不再仰头对天,也不再读诗听音乐。每天,我认真地读书做笔记,和同学交互讨论功课,甚或者无聊地嬉戏;认识了一些新朋友,也随之招来了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我的生活平静安逸,也许,有一点小小的无趣。

我想离开这个地方,这个城市,走得远远的。每天,我都在算,还有多少日子我就可以挥开这个桎梏。月历上密密麻麻地被我用红笔一格一格地做了记号,每过一天就划下一个X,遗掉这格曾经的存在。那是我青春的空白。

大二开始,经由同学的介绍和报纸的征求广告,我开始接一些翻译的工作,翻译一些罗曼史小说和录像带字幕稿,赚的钱虽然不多,比起从前在工地做杂工,着实好得太多。有线电视发展蓬勃后,类似的翻译工作跟着多了起来;“听译”价码高,投资报酬合算,我干脆利用下午没课的日子要电视台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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