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杂记(32)

所以正是这样,从那天起,莫筱的爱情就是王兆征,再别无他想。

第6章 我喜爱的

喂——!

我喊了一声,从窗口探出头去。

阳光很好,我看见从长发缝隙中它流淌出来的影子,在绿色植物叶子残留的露水上闪出十字形的光芒。

他抬起头,他穿着米白色的长袖棉布衣服,他在这两旁低矮的小木楼中间,很…

怎么样,我想不起来了,鼻息间有种挥之不去的化妆品的刻意香气,并不难闻。事实上,我没留过长发,讨厌植物,和旧式建筑的潮气。

哗——

书从被子上摔落下去,我没有拾起,一撩被子,起床了。

洗头发,6分钟,洗脸,5分钟,刷牙,4分钟,换衣服,3分钟,化妆,10分钟。

出门时,7点45分。

弯腰穿鞋,侧头看了镜子。

我。

5分钟后,我坐在了地铁上,这一切都很快,只是时间很慢。

昨晚我看的是昆德拉的《不朽》。我看过很多遍,其实第二遍就是在浪费时间,他批评贝多芬,他谈哲学,意向学,逻辑学。我不喜欢。我只是喜欢和别人说,我看昆德拉。我经常弄丢书籍,经常买回新的时找到旧的。我曾经常昏睡在浴缸里,导致很多Mp3落入水中坏掉,后来朋友送我一套音响,银色的,我执意放在浴室,却再没睡着过。那套音响专门用来放巴赫,后来朋友结婚,它就不会响了。

站起来之后,地铁停了。我向门口走去。

喂——!

一个少女,曲卷的长发,没有化妆,暗蓝色的衣服,帆布斜挎包。

我真的没有回头,却看到她,她没有向我喊,我不得不停下来。

很干净的呼吸从我身边过去,她下车了,我看到了她的背影,只有青春。她很俗气,没有任何让我能够铭记的特征。让我停下来的,是那个喊声吧?与梦境毫无联系,甚至不动听的呼唤。就像阿涅斯回首微笑时的手势,不带任何意义。

车又开了,我看着车窗上映射出来的我的脸,一明一暗。

后来,外面亮起的广告牌,一串接一串,画面精美。

我的脸不见了。

又迟到了。她放下文件,说:你。

是的,我总是迟到。上学,谈恋爱,工作。每时每刻,大多是无理由的,我不喜欢等人,不喜欢不确定。这导致你似乎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形容我,我一直在等,像每一个人,身边的,素未谋面的。

我突然想谈谈理由,比如今天莫名其妙的梦和莫名其妙的女孩。

抬头,可是她走了。

我开始勤勤恳恳的工作。我做会计。关于这项工作我几乎没有任何好谈的。从小我以为我会是一个艺术家,最次是政治家,就像昆德拉说的,这可以轻易的塑造不朽。天,怎么又提起他了。

一直喜欢钢琴,但没学过。小时候要牺牲玩乐的时间,我不肯。长大点了,知道要花很多钱,想想作罢。现在有钱了,但没时间。的确买了架,放在客厅,同电视机的功能一样,摆设。大概喜爱的东西,要陪伴它,是必须舍弃此刻你最舍弃不了的东西,每次关于意志力的挣扎中,我都是战败者。

我喜爱的,多么美好。那个穿着白色晚礼服,坐在空荡的水边的弹钢琴的“我”,只属于我一个人。我知道她确实的存在着。决不屈辱的活在任何目光之下。

猛地抬手敲了一下回车,我醒了,看着电脑屏幕。

死机。

这个电脑啊,该修了,也可以考虑把它扔掉。

苏菲,晚上去钱柜啊,他过来敲了敲电脑。

好,我的电脑坏了。

又坏了?我帮你看看。我起身,他坐下来。

他好年轻。而且干净,我这样想着,望着他的手。

你是谁?

我是李木,你这电脑,真该换了。

那我是谁?

你是苏菲。

他站起来,朝我笑了笑:好了,晚上别忘了,下班我等你吧。

嗯,看着他走开,我坐了下来。

李木,苏菲。苏菲有苏菲的世界,每个人都知道,李木有李木的世界吗?

突然间我又站起来,像是有这种欲望似的,今天我第一次想干一件事,并且丝毫没有阻止自己。

喂——!

我喊住他,笑了笑。笑容在他回头之时已经隐去了。

我感觉这种呼喊好像是属于我了。

灯光很暗,他们唱着各种各样的歌,我几乎没有在听,我有种想谈钢琴的欲望,虽然不会。

李木把话筒递过来:唱吧,你。

好。我说。

我总是对他说好。应聘那天,他对我说你被录取了,我就说。

好。

他们很吵,几乎没有人在听我唱歌,我的歌声不是用来听的,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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