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181)

出门在街口又买了一张报纸,慢悠悠往路口走。

走不到十步,就听见路口有人尖叫一声,随即乱作一团。

一道矮壮的身影猛冲出来,把他撞到路边,手里的包子都掉在地上。

他张着嘴看那身影抢了包子夺路而逃,蹲下身慢悠悠捡起地上的报纸,拍着胸口快步朝前走。

路过路口的时候,看到一群人围着,地上一滩血。

他冷冷一笑,自管自朝前走,走过一个垃圾堆,就把卷着杀猪刀的报纸随手扔进去。然后再回头去听闹热。

中国人最喜欢赶闹热,杀头凌迟都敢看,越凶越好。

路口出了命案,下手的人也很凶,把烟馆里的管事开膛破肚,下水撒了一地。据说人倒在地上,手指头还会动呢。说起来这个管事也是地痞流氓,但凶了有更凶,横死街头真是报应。

苏致远听了冷笑,饿肚皮的野狗最凶,吃饱肚皮的人当然不是这种畜生的对手。

死一个管事就想镇服所有人,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苏致远并没有就此收手,而是把小虎安排在一间平房里,修身养性,准备下一次出击。

这坏胚一出手就做的漂亮,杀了一个满堂彩。但苏致远非但没有称赞他,反而拿着藤条将他打了一顿。大冷的天,只给他勉强够吃的粗粮糙饭,喝冷水,睡破棉被。

杀人全凭一口气,这口气越凶越硬越好。

这养狗熬鹰的法子,还是师傅教他的呢。

小时候他们做对了事不但没赏,还要挨罚。罚过以后师傅才会给一点甜头,安抚一下。这样做是为了磨砺心性,不许骄躁得意。因为成功之后,人最容易得意忘形,被人趁虚而入。

让这坏胚啃了两天冷烧饼,他就又把这条野狗放出去。

这一回是另一条街的烟馆遭殃,少东家被人杀死在巷子里,脖子给割断,只剩下一点皮还连着,血流了一地。

狗东西回到平房里,他已经准备好了热酒热菜热炕头,好好犒劳一顿。

小野狗杀的眼睛通红,大喝了半瓶酒才缓过来。

吃饱喝足兴奋的坐不住,苏七爷也早有准备,叫了一个三等院子的姑娘过来,让这狗东西开开荤。

小虎活到今年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几岁,也许十四,也许十五,也许十六,一只从小没爹娘的野狗而已。

七爷给他饭吃,他就给七爷卖命。

野狗不知道什么人伦道德,只知道弱肉强食。

这不是他第一次杀人,小时候为了争抢一点吃食,他就杀过别的叫花子。他又凶又狠,即便是成年的叫花子也敢动手。

这样一条野狗,杀人放火都不怕。

但这会子碰上一个三等院子的婊子,他竟然怕了。

往日在家里,什么样的荤话脏话都敢讲。有时候也拿比他年纪小脸蛋白的孩子做一点下流动作,摸两把。

但货真价实的女人,他可还是第一次。

说起来,他也是童子身呢。

就因为知道他是个童子身,所以苏致远才找一个三等院子里的姑娘,经验丰富,而且皮肉结实。

一等院子的姑娘那都是水豆腐做的,看着好,不经用。被这野狗叼住的话,弄死都可能。

何况,一只野狗三等姑娘足矣。

把婊子和野狗关在屋里,他自管自走掉。

其实师傅除了教过他要磨刀,还教过他杀人的刀用过之后最好扔掉。

他不是没想过做掉小虎,小野狗虽凶,但刚才他有的是机会杀他。最简单就是下毒,七窍流血一命呜呼,干净利落。

但他有点舍不得。不是舍不得小野狗的命,而是舍不得这只好狗。

他要做大生意,以后还要杀更多人。这把快刀,应该还能再用几次。

当然,也只能再用几次而已。养得时间长了,这把刀掉过头来杀自己,那可就得不偿失。

第172章 尘埃落定 1

两条人命惨死街 头,苏七爷第二次的请帖,人就基本上都到齐了。

人人心里 都怀疑是他下的手,可抓不到人,他背后又是秘书长这个靠山,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这个外地客初来乍到,手段就这样辣,叫人不得不服。

零零散散当然还有几家不服气,但都不成气候。苏致远都不需要劳动小虎这把刀,买通几个流氓骚扰两天,不服气也只能服气。

他三刀两下就把一班烟馆都收服了,秘书长很是高兴,信守诺言,大手一挥就把三个上好的头等烟馆拨到他名下。苏致远也投李报桃,把这三家烟馆交给烟馆老板照看,算烟馆老板人事股两成。

两成当然不算高,但烟馆老板一个大子都没花就落了三间头等烟馆的两成干股,已经是天上掉馅饼,哪里还敢讨价还价。何况七爷这么辣手,给他三个胆也不敢老虎头上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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