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色(12)

众人皆知,高继云是几年前迅速崛起的青年画家,他的画风简约大胆、明快真实,为世界名流所追捧,成名后定居美国。

然而却鲜少有人知道,是谓高继云第一朋友的人正是在中国甚至世界生意做的风生水起的一介商贾——凌胥日。

如果当初没有凌胥日的资助,高继云甚至没有钱买油彩,遑论继续他的绘画事业直至有了今日的成就。因此,一周前,凌胥日打电话拜托他时,高继云痛快的答应了。

虽然这次来英国是给自己办画展,但凌子开口,他无论如何也要办到。赶制了一周,画终于在今天下午送了过来。

凌胥日走上前,轻抚着画布,“那种小角色,哪里用得着你我解决……”

而另一边,梧桐回到滨海公寓,一直处与坐立不安的状态,打开电视,里面演的什么完全看不进;进卧室闷头睡觉,脑子却异常清醒,没有丝毫困意。这样来来回回,满屋转了好几个回合,也没转出个所以然来。

墙上的猫头鹰挂钟还在尽职的滴答滴答,平时听着明快悦耳的声音,这个时候却让她越发烦躁。她抓起沙发上的抱枕,朝挂钟丢了过去。结果,挂钟没有事,掉下来的抱枕打在下面玻璃台柜上引起的震荡,却惊得鱼缸里的金鱼纷纷跃起。霎时间,溅开一片水花。

看到那群金鱼,梧桐有种释然,该给自己找点乐子了,她自语道。

找乐子就不能带保镖,这样想着,梧桐便回到卧室,打开衣柜,翻来倒去的总算找出一套行头。

拿在手里左看右看,应该能蒙混过关吧。

半小时以后,她躲过Lee的“监视”,坐上计程车:“师傅,淮海路,‘一个人’酒吧。”

司机透过后视镜看着这个画着大烟熏,一身铁链朋克服的女孩儿,笑着说:“小姑娘,你今天去算是去对了咧,广播刚还在说,今晚梨花开小场,这个时间去刚刚好。”

“一个人”名为酒吧,实际上是供一群热爱朋克音乐的人玩音乐的微型舞台,是个清水到不行的所在,那里长年传不出一点负面消息。

梧桐到现在还记得凌胥日有阵很迷朋克,一次拉着已经高三的梧桐去“一个人”,美其名曰带她放松心情。虽然事后,凌胥日被知情的凌爸强令不许再去,以免影响她高考,但那唯一的一次经历,梧桐被朋克音乐的厚重感深深震撼。

“梨花吗?”那年他们去听的好像就是梨花,数年后,“梨花”们竟然还没谢。

交了入场费,门童打开们的一瞬间,一股高亢的贝司音过电般钻进了耳朵,梧桐随之一震,加快脚步走到舞台近前。

一场演出经过叛逆、灭亡、重生几个环节后,梧桐原来紧绷的神经得到了极大的按摩。

结束后,随着打盘手缓缓拨出的the rose,精神空前放松,不禁再次大加感叹——音乐的力量真是无穷啊!

“Bartender,一杯亚历山大。”

很快,在调酒师炫色的舞技下,一杯亚历山大递到了她跟前。细抿一口,白兰地的芬芳混合着可可利的微苦,清慡淡雅的果香味道在齿间迅速蔓延开来。

不同于邻座的豪放妹一杯尽,梧桐喜欢小口小口的细吮,享受着那种微醺的感觉。

杯酒尽半,她喝到兴起,看看表,十一点钟,学姐那边饭局应该早就散了。这样想着,她便给余思佳拨了一个电话。

电话响了好几声才被接起,那头,余思佳紧着嗓子低声说:“小桐,有事吗,我在陪客户吃饭。”

梧桐一愣,压根没料到一顿饭能吃四五个小时:“几点了,还没吃完?有什么事吗?”

“没事,我北京的一个朋友,来上海出差,介绍几个客户给我。”

“……王总我敬你一杯……”“呵呵,好啊,夏大美女不愧为女中豪杰,酒量非凡啊!”

酒桌上一阵阵的拼酒声高调的穿过话筒,传到了梧桐耳朵里。“学姐,那个夏是夏紫黛吗?”

余思佳拧拧眉毛,厌恶朝身后扫了一眼,“不是她还有谁,来了就像发春似的,四处放电。”

听到梧桐那边也不甚安静,她不放心的问道:“你不在家吗?”

“嗯,姐,今天在行里发生点事,有点不开心。本打算下班就找你的。我在‘一个人’,一会儿能过来陪我喝一杯吗?”

“你胆子不小嘛?肯定偷跑去的吧。行,等我会儿,这边也差不多了,我送走他们就过去。反正明天周末,我就陪你不醉不归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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