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娘恨嫁(100)

明日一早就要启程,徐昭星还是趁着月色出门了一趟。

这是要赴章得之说的祁水饯行之约。

他比她早到,也不知对着月色,在想些什么。

就好像女人的心思男人别猜一样,男人脑回路的构造,也是女人琢磨不透的。

大约和荷尔蒙有关。

男人的野心和女人的野心,往往不是同一概念。

譬如,女人想要征服的东西有很多,鲜少会想要征服天下。

反正,她是不想,多累啊。南征北战,累成了狗。即使坐于大殿,还是累成了狗。

毕竟权利那么好,谁都想要,可香饽饽只有那一个。

男人的荷尔蒙决定了他们,就喜欢自讨苦吃,争来争去。

她的荷尔蒙决定了…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如今的祁水肯定不是刺骨冰凉,他那么喜欢冬泳,肯定也不会介意春泳的。

徐昭星是准备背后踹他一脚,蹑手蹑脚地走到了跟前,却被他吓了一跳。

“谁让你转身的?”

坏事没有办成,还理直气壮。

章得之抖了抖衣袖,忍笑道:“夫人也知道,我春时,只有这一身衣裳。”

说的好像他冬天有两身衣裳似的。

徐昭星白了他一眼,“所以我才把慧玉给了你,等她伤好了之后,就可以给你做衣裳。你领情了就好,无需谢了。”

与她又不是第一日相处,她也就是在人前是个有礼的。

章得之瞧了瞧她说话时的得意模样,又转了身,对着月亮说话:“此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昔日你送我玉如意,今日我赠你青玉符。”

一个卖相不是很好的东西递到了她的面前,那形状看起来有些像雁翎刀,长短如玉簪一样。

还有,她什么时候送过他玉如意?她怎么不太记得了。

徐昭星正这么想,他便将那东西斜插在了她的发髻上。

许是云遮住了月,她抬头去看,忽然就看不清了他的模样。

云一点点的散去,她看清了他,眨了眨眼睛。

章得之是个单眼皮,上眼皮有细纹,广添神采。这样的人看起来个性较为冷静沉着,对感情的表达方式常常是含蓄内敛,即使眼前站的就是平日欣赏或喜欢的人,也会尽可能保持镇定,不露痕迹。虽然为人积极,但表现却让人感到冷漠而热情不足。此种眼形,相书上称为鹊眼。

都说鹊眼信义。

她晃了晃神,心想,自己会信他,或许真的是因为这双眼睛。

徐昭星没有拒绝,还抬手将它扶正了,好似嫌弃地道:“我还当你会送我个什么好物件,这东西看起来,真的,还不如翡翠呢!”

“哦,夫人,我穷的每季只有一身衣裳……”

“算了,有句话叫礼轻情意重,我也就不和你计较了。还有,慧玉可还是我的人,一个青玉符可别妄想换走我的贴身丫头。”

“是是是,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嗯,只要我高兴就好。”

章得之哈哈大笑。

徐昭星又抬头看了他,觉得……好像他也挺高兴的。

——

三月二十二,并不是个多特别的日子。

天还没亮,便从宣平侯府中出来了五辆马车,又五匹骏马。

带出来的六个丫头,全部换上了男装,就连蒋瑶笙也不例外呢。

可真正的男人,只有蒋肆和蒋陆两个。

就这,还是徐昭星精简了又精简后的结果。

没有想到会有太学生自发相送,穿了男装骑在马上的徐昭星好不尴尬。

幸好,他们顾及男女之嫌,一个一个都立在官道旁的山坡之上。

来送的太学生中,自然少不了姜高良和余良策。

前者盯着唯一的那辆带了车厢的马车,眼睛带火,恨不能将车厢盯出来一个窟窿。

后者瞥了那马车一眼,遥遥向徐昭星行了一礼。

她觉得自己受得,须臾,扬起马鞭,卷起了一片尘土,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

这一路上的风险几何,如今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终于启程了。

风也好,雨也罢,即使风雨兼程,才是她应该有的人生,而不是任由自己腐烂在后院的一寸天地里。

最开始的三十里路程,徐昭星跑的特别的欢快。

后头的车队走的太慢,她便往往返返,不亦乐乎。

后来便不行了,磨的腿根儿有不可言喻的疼。

她一向不逞英雄,弃马坐车,颠了半日,结果哪儿哪儿都疼。

终于在日落时分,赶到了名曰马山的小镇,投宿在镇中唯一的脚店。

也够幸运的,脚店里还有客房三间。

据说,她们今天才行了不过六十多里路,也就是说想到洛阳,像这样的日子至少还得过上十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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