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先生和Miumiu是男人和女人,是我的丈夫和朋友,他们最大的不同除了生理上的还有心理上的。
Miumiu会说很多只有女人才明白和愿意聆听的道理,那些在男人的耳朵里只会被划为无稽之谈和自寻烦恼。
而黎先生,他会哄我,逗我,骗我,还会爱我。
这就是区别。
在把Miumiu介绍给邹之明之前,我没有对他挑明意思,只是说:“我有个朋友,她是个爱情历险家,但她最近也遭遇了百年难遇的‘眼镜蛇’,她需要解药和开导,我希望您能伸出援手,哦对了,她是您的忠实读者。”
邹之明欣然应邀了,不管是作为作者还是情感辅导老师,他都没有理由拒绝。
但令我惆怅的是Miumiu的反应。
她在见到邹之明的第一眼,已经落荒而逃,不仅撞翻了隔壁桌的咖啡,还撞到了一个侍应生,在奔出咖啡厅门口的时候,门口的风铃也被她撞的铃铃作响,那个风铃从没响的这么热烈过。
我追了两条街才追到她,不是我跑步快,也不是我耐性好,只是我在后面大喊“谁帮我捉住那个女人,我给他一百块钱”!
我本想用这句话引诱Miumiu自己站住脚的,我以为她愿意赚这个钱。
可在Miumiu反悔之前,三个小伙子已经见义勇为的把她拦在路当间,我心疼自己的一百块,也不禁思忖,一百块钱该如何均分给三个人。
我把Miumiu押回了咖啡厅,邹之明一脸镇定的欣赏我们的狼狈。
我说:“和老师,您也看到了,她是个爱情短跑冠军,她现在还得了强烈的异性恐惧症,所以一见到您就不知所措了。”
Miumiu瞪了我一眼,为自己解释道:“我是太激动了,又太害怕了!不都说距离产生美么,我太崇拜您了,不敢轻易见您。”
邹之明喝了一口咖啡,擦了擦嘴,露出一抹又斯文又神秘的笑容,他的一言一行充满了独特的中性魅力和书卷气,把我和Miumiu迷得眼花缭乱。
要知道,现在的女孩子已经开始崇尚中性的病态美了。
邹之明说:“我一听到韦若的描述就对你很感兴趣,你不要害怕,我也不会为难你。我最近正要写一本新书,就是写一个女人的爱情历险的,她的性格一定要鲜明和立体,她的爱情经验一定要多变和丰富,这样的女人太难找了,可要是把一堆发生在不同女人身上的爱情故事拼凑在一起,又会互相矛盾,性格也会偏差的模糊难辨,所以韦若等于是帮我找到了女主角!”
Miumiu激动了,她反复问邹之明同一个问题,我真的可以当您的女主角么?
我也激动了,我也反复在心里问自己,那上次的两千块钱能一笔勾销么?
都说名人之所以会成为名人,是因为名人会撒谎,会装蒜,会斜插打诨,还会过河拆桥。
我本来是不信的,但邹之明的行为让我信了。
他很快叫我离开现场,但要把Miumiu留下。
我问,难道我就不能旁听么,我也可以给意见的。
Miumiu却揭穿了我的本质,她说,我的恋爱经验少之又少,和她相比是小巫见大巫。
他们志同道合,一个鼻孔出气,就像失散多年的知己,一致对外,很快就把我驱逐出境。
理由是,在书稿成型和出版上市前,所有内容都要绝对保密。
我带着对名人的唾弃和对朋友见色忘友的鄙视,愤愤不平的回到了我妈家,我爸早了我一步,正在厨房煮皮蛋瘦肉粥。
我小声问我妈:“您怎么这么没原则,让他进门是打算原谅他了?”
我妈说:“你爸和我说了,他已经和那个女人分手了,就是房子问题还没解决。”
我说:“那咱们可得盯紧点,好多情侣都是因为房子才分不了手的。”
我妈说:“大不了就给那个女人。”
我说:“我怎么觉得应该她给咱们补偿啊?凭什么让她落下一个房子?”
我妈说:“她不是不孕了么……”
所以我一直说,我妈是个心软又好说话的女人。
男+女=偷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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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打着绝不给我爸一个好脸色看的主意,但我妈也不是省油的灯,她连让我插嘴的机会都不给,一个劲儿的给我夹菜,让我除了吃就没时间思考和玩针对了。
吃完了饭,我爸主动刷碗,把说话的时间留给我们娘俩。
我看着我妈打毛衣,问:“给谁的?”
我妈说:“给你爸的。”
我说:“我看也不像是给我的,这么深的颜色,只有老爷们才喜欢。”
我妈说:“你爸的毛衣破洞了,补了不好看。他出门跟人谈生意要穿得体面点。”
我不语,这句话我已经听过不下三次了,前几次是他们还在闹分居前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