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露破绽+番外(74)

作者:孟夏迟棠 阅读记录

她接起,“喂?”

对面响起一声轻笑,随后,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击溃了她所有的理智。

“周子琴,抬头。”

绿灯亮起,人们纷纷迈开脚步。

隔着街道,那个人身披她这些年所有希望,在人来人往的幕布里,成了那个被上帝偏爱的人。

“我回来了。不走了。”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啦,求评求收!

明天更新一个小番外。

现在开始准备《翡有盛誉》,主页可以蹲哦——

解释一下我的人物写作动机。

不是人物介绍,我只是单纯觉得说出来很好玩。

首先,周子琴是我的理想,但她和我是不同的,完全不同。我不太喜欢把自己代入某个角色,也不想那个角色越写越像我自己。我需要理智地去看待矛盾的发生因果,不可以沉浸在一种虚无的状态。

迟煜,原型是我喜欢过的一个男孩子。因为他,高中再没喜欢过别人,对旁人顶多算好感。我对他有复杂的情感,这种复杂让我非常渴望打破他的骄傲,打破他的平静无波与游刃有余。我甚至病态地希望他疯,他越是落魄,我越是满足。

结果在真正面对他落魄之后,我发现自己并不是想象中那样。这种事情似乎只能存在于意识,发生在现实时,我并不会快乐。

夏璟,原型是我高中遇见的一个男生。他曾给了我走出过往的希望,在初版的小说里,他甚至是男主角。然而,他给了我“一巴掌”,把我彻底扇醒了。我终于看见了他的虚荣与虚伪,看见了我在盲目时不曾目睹的阴暗面。

你他妈去死吧。

我这样想。于是我把他写死了。

但念在之前回忆还算美好,我也把他美化一下,他依旧是那个美好少年。感谢吧,死在最纯粹的年龄,你就是纯元。

但是大家还是区分一下,夏璟是独立的个体,跟他原型不是一个人。

迟淼,这个人很复杂。原型的他永远看似乐观,但骨子里是薄凉。和迟煜相比,他外在直白表现似乎更热情,但他更懂利益至上,也更容易以恶意揣测人心,缺少一种赤忱。

他的无情体现在很多微小的细节之中。我第一次发现他皮囊之下的面孔时,吓了一跳。他说他身体的一部分已经死掉了,这一部分是他自己也无可知的无解。

他的本质就是冷血,当然,不是特别的极端,这点能够使他没有沦为真正文学上的残忍。

——

还有好多想说的话,那就留到之后慢慢来讲好了。

感谢各位的支持# 番外:浮生几盏

第36章 番外一:只是喜欢你

曾有人问周子琴过一个问题——为什么特立独行的人都特别容易被满足。

这并不是一个简单到可以脱口而出回答的问题,以至于她沉默了许久都没能想出一个合适的答案。

她的确容易被满足。她开始回忆起自己短促的过往,惊讶地发现自己原来从小就是一个容易被打动的人。

六岁时一颗大白兔奶糖就可以收买一整天的快乐。十四岁时,比赛拿首奖就能够让她在内心上演一出大戏。然后是一首歌,一部电影,或者一家味道不错的路边摊,一个拉着她逃课的后脑勺……

这些铺满整个日常生活的琐碎,在旁人眼里或许是可忽视的存在,可于她而言,却是支撑起她平凡生活的脊梁,是她所珍视的宝物。

想了许久,她才终于给出了自己的结论。

“或许正是因为容易满足,所以才显得特立独行。”

01.

迟煜回国后,开始慢慢撒手把股份转让,摆明了就是要脱离公司自己创业。但离开前他一改自己圣母特特质,也不准备让自己亲爱的“弟弟”太好过,找准公司内部矛盾,特意把股份转给了与迟淼有些对立面的股东。

迟淼气得不轻,开始整天在周子琴面前抱怨迟煜这人冷血无情。

“真不知道你为什么喜欢他。”他说着,用手不耐烦地松了松领带。

周子琴叹了一口气,“非常抱歉Chalmers,虽然我的确很想倾听你的苦恼,但是现在呢,我要结婚了。对着妻子骂先生,我想你面子也过不去吧。”

她露出手上的订婚戒指,亮得迟淼想马上辞退面前这个女人。

02.

迟煜在中国的事业算是刚刚起步,每天都日理万机,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好在周子琴并不喜欢和恋人时时刻刻黏在一起,她甚至很享受一个人的时间。

下班顺路取迟煜干洗的衬衣时,会下意识嗅一嗅那种命为“明朗”的味道。一个人喝冰咖啡,一个人在城市闲逛,一个人在唱片店听卡带。大雨天被困在商场,要么慵懒地等雨停,要么发短信让男朋友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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