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爹的心尖宠[年代](79)

作者:寡人的包子铺 阅读记录

表面酥脆,内里松软,咬上一口,极是满足。

时间还早,母女俩于是坐在街边的石凳子上,吃东西消磨时间。

于此同时,一名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推着个架子车来了。架子车上放了爆米花机,以及玉米粒等原材料。

这条街不宽,大爷的推车占据了大半的路,小伙的架子车推不过去。

大爷坐在自带的矮板凳上,翘着二郎腿,冷哼了一声,把头别至了他处。

小伙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随后上前好声好气地说道:“大爷,你能不能把推车往前面挪点?就前边路口那就好了,我的架子车推不过去了,谢谢您啦。”

大爷依旧没拿正眼瞧他,鄙夷地睨看了他一眼后,说道:“你家的路吗,就要我挪车?滚一边去,别影响我做生意!”

他的下巴抬了抬:“那边不是路吗?非得往我这条路上挤,你是缺胳膊还是少腿啊?年纪轻轻的懒成这样!”

“不是啊,大爷,我刚从那条路出来。”

“去去去,烟气都熏到我了。”

小伙好声好气地解释着,大爷直接上手,用力将他推开了。

小伙急了,便主动帮大爷把推车往前挪了点,想着等自个的架子车过了,再帮大爷把摊子推回来。

结果,大爷当场炸毛了,边高喊着“你敢欺负我个老人家啊!”,边朝临街围成一团的小年轻挥了挥手,气急败坏地高呼道:

“珍珍,你们快过来,有人欺负你们依伯呢!”

闻言,正围在一处,叼着烟打牌的年轻人,立刻摔了牌,撸起袖子,二话不说地冲了来。

小伙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围殴了。

沙包大的拳头,如雨点般砸在小伙的身上,还有人拿了扫帚来,用棍部用力敲打,小伙蜷缩起身子,抱住头倒在地上,在细密的拳头下,连哀嚎声都来不及喊出。

七个年轻人中,带头的是个紫毛的女刺头,她留着一头和男人们一致的短发,嘴角有一条三厘米长的疤,耳朵上戴了一排耳钉,衣服和裤子上都是夸张的破洞。

其余六个都是男的,头发颜色一个比一个夸张,穿着打扮猎奇,可以统称一句“没个正行”。

母女俩皆被吓住了,手上的吃食相继掉落。

逐渐的,小伙传出了点细弱的哀嚎声,郑玉兰看不下去了,小心翼翼地走近,笨拙地伸手想要劝架。

“孩子们,好……好好说,别打架,再……再打下去要出人命的,你……哎哟……”

然而没人理她,她伸出的手还因此挨了一棍,青肿的包立刻在她的手背鼓了起来。

宝珠连忙喊道:“珍珍姐!”

闻言,带头的女刺头即将落下的拳头停住了,离小伙的鼻子还剩一厘米的距离,要是打下去的话,鼻梁骨当场能给打断。

“行了,就这样吧。”

女刺头挥了挥手,几个“手下”立刻停手。

小伙子痛苦地颤抖着,好一会儿才挣扎着爬起,他鼻青脸肿的,也不敢在此多逗留,朝母女俩投去了感激的目光后,又像大爷郑重地道了歉,这才一瘸一拐地推着架子车离开了。

临了,还不忘把大爷的摊子推回了原位。

几个手下色眯眯地盯着宝珠看,目光赤.裸又猥琐,对这个长相妍丽的女孩格外感兴趣。

女刺头啐了口唾沫,意有所指地盯了眼郑玉兰,随后又上下打量了眼宝珠,问道:“你认识那人?”

“不认识,刚巧和我娘来这喝酒,见到珍珍姐你了,就来打声招呼。”宝珠不自觉拢了拢外套,随后赶忙拉住了郑玉兰介绍道,“珍珍姐,这是我娘。娘,这是我常和你提起的珍珍姐,珍珍姐在学校对我可照顾了。”

“……你好。”

郑玉兰别扭地朝跟闺女一样大的小辈问好,心里嘀咕着,英子什么时候跟这些个混混勾搭上了。

宝珠每天按时上下学,学校也无反馈,他们夫妻俩便未发现。

这位名叫“珍珍”的人,宝珠自然也从未和家里说起过。

郑玉兰心里想着,回去后,自己非得和她爹好好说一通。

自家的闺女根正苗红的,可不能和这些混混一个德行!

女刺头只“赏”了郑玉兰一个斜眼,对着宝珠讽刺道:“你今儿个打扮得够靓的啊,就是这手咋滴,摔了?难怪几天不见你人影。”

“前几天磕着了,骨裂了。”宝珠讨好地笑着:“都是我娘逼的,这衣服穿得我浑身都不自在,还是咱的‘家族’服好看,自在又舒服。”

“哥哥们好。”

宝珠又乖巧地和其余几人问好,脸上笑嘻嘻,心里恨不得拿双剪刀,把这些人猥琐难看的眯眯眼给挨个戳瞎!

所谓“家族”,是学校中的小团体,皆是由不学无术又横行霸道的人构成。

女刺头便是其中一个团体中的头目,其余六个人有三个在读初二,剩下的都是社会人士。

每每有冲突,女刺头就会喊上校内外的“兄弟”一起帮忙。

家族服,也就是在各自的裤子以及衣服上戳几个大洞,没有固定的款式,反正破的洞越大,越是摩登前卫,“乞丐装”即为家族的标志。

各个家族有各自的规矩,入族“法则”有刺身、染发、打耳钉、抽烟等,亦或是兼具好几项。

宝珠当初学习那些坏行为,也是为了在学校能够“安身立命”。在学校被欺负的有两种人,一种是极端好看的以及极端难看的,另一种是学习差劲又懦弱的。

很不幸,宝珠便属于前一类。

刚上初中那会,她都是骑着二八来上学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的轮胎已经破了六回,她再怎么愚笨都能猜出,怕是被人针对了。

打不过就加入,宝珠选了几个自以为爹娘尚能接受的“法则”。

她是个自来熟的,融入得还算挺好,每天在族里当个“无所事事”的花瓶,倒有不少人喜欢她,便连女刺头也挺“欣赏”她的。

这个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大爷,是女刺头的二伯,在这一带出名的嚣张。

卖爆米花的小伙,是别个村的,走街串巷的做点营生,年纪轻轻的,不懂人情世故,这才遭了秧,换做当地人肯定赔个笑脸,绕远路走了。

尚未寒暄几句,女刺头便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示意她滚蛋。

正好接近中午十一点,是时候该回祠堂准备吃席了,于是母女俩连忙往回赶。

一路上,郑玉兰刨根问底,恨不得将宝珠这几年在学校拉了几泡屎,嗑了几颗瓜子,薅了几根头发等,事无巨细全给问个清楚,宝珠随口敷衍了两句,并不想与她谈论这些。

娘就是这样,帮不上忙又瞎着急,刚要不是自己,她非得被牵连揍上一顿不可,还救不出那个倒霉催子。

结果行至一处岔路口时,母女俩举棋不定了。

宝珠:“走左边,我对左边比较熟悉,肯定是咱走过的路,准没错!”

郑玉兰白了她一眼,并不打算信她:“前一回上镇上喝喜酒,就是走你指的路,差点连席都没吃上,你就是个路痴,这回听我的,往右边走,我怎么瞧还是觉得右边更顺眼点!”

于是,“一言堂”拍板——走右边!

“你还不是个路痴。”

宝珠嘀咕着,心里惦记着席上的美味佳肴,立刻又喜气洋洋了。

母女俩皆有点路痴,同一条路要走上几遍,才能彻底记下路线。

大多数时候她们靠着问路,迷路了就抓个人来问,也能很快找到目的地,无人抓瞎,半猜半蒙的时候也有,就像现在一样,有五成的概率能走对。

不过,今天运气不是很好,没踩着狗屎运。

顺着这条道走了快十分钟,母女俩都觉得陌生了。

宝珠绝望道:“跟你说了是左边吧,你非不信我!现在好了,再绕回去吧!”

娘就是不靠谱,下次还是得跟爹一起吃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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