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辞树(6)

作者:vagary 阅读记录

他突然羞赧起来,搓了搓手背,不语。

我叹口气,“别来循序渐进的一套。我不吃这个。”

他突然看住我,说:“话都是千篇一律的,你听了也没意思,我说了也没意思。你又不是不明白。”

我又叹一口气,“是,我明白。所以刚才我说不。”

“女孩子对男孩子都会这么说,然后心里想说的是好,”

“别人也许会这样,但我不会。”我坦白,“靳夕,那天多谢你,所以别在我这里浪费时间OK?”

“你还没给我时间,就骂我浪费。”他挡住我的视线,“苏艾晚,何必拒人千里。”

我不想同他解释,索性沉默不语。

“为什么?”他穷追不舍,“女孩子不外乎三种理由:第一,我已有男朋友。第二,妈妈不准我太早交男朋友。第三,我从前有过男朋友。你是哪一种?”

我盯着他,“第四,我不想要你做我男朋友。”

他气结,“我都还没开始追你,你就这样打击我。”

我不语。跟他走,跟他走有什么好处。他是一班之长,人又出色,将来必是本院本校热门人物。安然说错,半年六个月的快乐,要找玩伴也不是这样子的。我厌倦繁华似锦的光景。到时他出了名,我烦了走开,别人还得说我被他甩掉,台都没得下。不要下来了,下面位子不够,周星驰那老小子说的。

冷不防靳夕靠近我,我吓了一跳,直觉想避开。

“别动别动。”他贴在我面前比身高,“一六五。”

我笑出来。

“如果以后我们跳舞,你尽可以随便穿高跟鞋。”他眨眨眼,“我一八二,怎样?可够般配?”

我哭笑不得。

“别太紧张了,苏艾晚。”他说:“为什么你看上去总像一只猫竖着毛,原谅我。你太不自然。”

当然。

“有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呢?看看校内,多少身无分文贷款上大学的人都活得阳光灿烂。你什么也不缺,何必总是一副日暮客愁新的样子。”

好比方,若不是心慌意乱,我禁不住要笑出来。但他,他太直接,也太单纯。原谅我,他怎懂得我的过去。

我微微抿嘴笑笑,算是答复。

“好了。”他最后说,“你喜欢怎样都好。不过先说好,不要再打击我。”

我诧异,“你不会真的要追我吧?”

“给我个不会的理由先。”他沉着脸,“老天,我都说得这么明白了你还……”

他也叹一口气,“算了,反正你就是这个样子特别,才让人那么不容易忽略。”

他看着我,“你真的像只猫,苏艾晚。又轻又细的样子,走得轻逃得也快。”

我笑了笑,其实心里天翻地覆百味杂陈。

他也说过我像猫,但不是这种说法。记不得多少次我爬在他身上要他背起来,他敲我的头说:“沉香,你本来像暹罗猫,又机灵又轻巧,现在倒像只懒趴趴的玳瑁。”

像猫没什么好处。九条命,想死都死不了,轻灵过分,知道太多,早晚惹祸上身。中世纪欧洲人屠猫,是有道理的。

我告别他回寝室。

我想我还是忘不掉……那个人。并非靳夕。

第二日军训休息间隙,靳夕叫我名字,一抬头他便扔过来一瓶矿泉水,冰的,入手极舒服。我笑。身边女孩子们火辣辣打趣,闹着要抢夺,这时我才注意到,他连盖子都替我拧开。

不讳言我有一点点感动,真的,或者不止一点点,但不会更多。

我害怕。

如果我是清醇干净毫无过去的女孩子,只为了这一点点体贴,也就有理由同他在一起。

但苏艾晚早已是千疮百孔。

完了,身边人早把我同他看成一对。一半玩笑一半认真,早晚三人成虎。十八九岁的孩子还不脱中学生脾气,乱点鸳鸯谱像游戏,不过实在也只是游戏。这么年少这么无忧的日子,除了游戏,还需要什么呢?

靳夕说要为我出气,我只当他玩笑。谁知他说到做到。军训结束那日,我们集体汇报表演,正步走得一个个雄赳赳气昂昂,教官十分开怀。结束后靳夕一声令下,就看男孩子们汹涌上去抓住教官抬到半空抛了起来,一下,两下,最后一下抛个鲤鱼翻身,然后整齐划一地——他们全体散开!

幸好是在草坪上,这群小子还有三分良心。可怜教官哭不得笑不得,那一下子实实在在怕没把他摔出内伤。

我站得远远的,同女孩子们一起笑得前仰后合不亦乐乎。

靳夕转过头向我眨眼,嘴角一抹笑顽皮的要命。

“班长玩的真有够狠。”有女孩子凑过来对我窃语,“苏,这是为了你吧。”

我觉得自己的脸发热,是啊,带着那么一点点虚荣,我开心了,年少女孩子,有出色男孩子为自己做点什么总会令人开心的。我为什么要是个例外呢?

这小子要追我呢。

我骤然仰起脸对他灿然一笑。靳夕顿时定住,盯了我半晌,然后突然扬手打个响指,姿势漂亮放任得没话说。

半年六个月?我想着安然的话。也许我会……考虑。

第三章

我总算正式开始我的大学时光。课很多亦很烦,我并不是热衷此道的人,法学院,天晓得。当初父亲问我要选哪一科,我说随便。天知道他怎样把我弄进这里,想来怕是因为朋友告诉他这是本校最好学科。

只是既来之则安之,也好。反正我也不求一等荣誉毕业。能不能修够学分,到头来都是被送往别处,归根结蒂,这里我呆不久。倦鸟知返,我回来,多半也是想忘却昨是今非。

父亲不会怪我,当年的事,他不是没责任的。

所以我在课程上才如此拖沓慵懒。我早已无望。我的路,四年前就已经一塌糊涂地乱了,我想做什么该做什么,如今我统统搞不清楚。我已经残废了一半,别让我再站起来,我找不到自己的脚,真的。

自怜如此,堪被鄙视到底。

可是,就容我这么日复一日地过下去吧。反正无伤大雅,与人无碍。记得去年这时辰还在东京。前年在中央公园,头发编两根辫子,穿SO-SO店里新上架那件红斗篷,在褐黄的落叶底下乱跳。有个英国人对我按了快门,说宝贝不要停,好——再来一个——感觉自己一刹那老了,连这样的开心都是难得的,年轻女孩子的快乐是要不被人看分明的,因为理所当然,可是连素昧平生的人都看出我一点点的快乐有多难得,这算什么呢?

想着想着眼泪已经冰凉地滚在脸颊上了。

我真的老了。十九岁。不上不下,年纪,或者生命都是。忘不了昨日,永远不能开步走,明天,明天永远是今天的昨天。我只有眼前,可是眼前也在飞也似地过。

也不必想了。

那日回到寝室,发现有人送了花来,一大束的花,红艳得教人心颤,远看以为是玫瑰,近看就知道不过是月季充的,是常有这种事的。店主欺负年轻孩子五谷不分,落的上当。

花上有卡片,是给闵白的。没有署名。

冼碧问她,“如何?”

闵白一言不发,径自做自己的事。

婴红笑,“还不快放下,白不中意,这东西就上不了台面。”

年轻女孩子薄情起来,比男孩子是甚得多的。

可怜的送花人。也不知道他面长面短,姓甚名谁。

第二日又有人送花来,仍是给闵白,这一次换了正牌玫瑰,仍旧惨遭淘汰。闵白连瞧都懒得瞧一眼。

连送了三天之后,晚上有人打电话来,指名找闵白说话。她理都不理,“我不在。”我只好对着话筒,“她说她不在。”

对方沉默半晌,似要哭出来。这时婴红忽然抛下她的传播学跳过来,抢过话筒,“有诚意没有?”

对方如抓住救命稻草,“有有有,当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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