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重生知青的乡下娇妻(51)

作者:果小苹 阅读记录

杜若歌再才作罢。

沈安莲看沈兰不准备打家具,于是准备出钱让大表哥的师傅帮他们做了个衣柜。

沈兰得知后,拉住了她。

“姑姑,我听广播说,近几年会恢复高考,我想以后看能不能考上大学。万一考上了……”

考上了,就是鲤鱼跃龙门。家里的房子肯定就不住了。

沈安莲,“我听冬生说,你觉得还不错?我家小兰这么聪明,肯定能考上!”

姑姑对她的迷之自信,沈兰一笑置之。

房子盖好后,姑姑开始催婚了,“沈兰,趁着房子建好了,正好早结婚早生娃。你现在是幸福了,想当初,我可没你这么好的条件。”

为此,沈兰给出的答案是:“姑姑,你别太急,弄得好像我嫁不出去似的,这样以后得不到杜若歌和他的家人的尊重。”

事关沈兰的幸福,沈安莲还真被唬住了。她当初结婚,就是娘家催着的,果然婚后王老婆子一点不尊重她。

遇上下雨天,杜若歌跑到沈兰面前装可怜,说外面下大雨,知青点下小雨,他什么时候才能住上沈兰的房子。

不就是想结婚了吗?

沈安莲不催了,倒是林婶和胡大队长都拉着她谈心。

其实吧,现在沈兰已经没那么排斥结婚了。

所以杜若歌再提出来,沈兰就说:“结婚吧!等年龄满了,就去□□。”

杜若歌没想到沈兰居然答应了,傻愣了半晌:“沈兰,你别抢我的话!”

沈兰也不跟他争:“好吧。杜若歌先生,你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杜若歌:……

第41章 去县城

沈兰答应结婚是有要求的。

杜若歌让她尽管提。

沈兰有些害羞, “我有一个要求,结婚了房间还是放两个床,住一起的事, 得等我满二十岁再说……”

杜若歌没多想他就答应了。他知道, 沈兰就是过不去那道槛,习惯了二十岁,甚至三十岁都不结婚, 猛然让她十八岁结婚,就算是告诉她, 这是合法, 她也接受不了。

没关系,杜若歌愿意宠着她。

沈兰决定要结婚,系统很大方的提前把灵肤水和五百积分给了沈兰。沈兰又顺手换了一瓶, 照样跟杜若歌一人一瓶。

沈兰发现, 虽然她现在的身高长得没第一次喝灵肤水那么快, 但是一瓶喝完, 大概也能长一厘米。更让沈兰惊喜的是,原本因为长期劳作,有些黑的皮肤,也白了很多。

难怪叫灵肤水,居然还有美颜的功效。至于杜若歌, 身体变好了, 身高原本已经有两年没长过了, 喝了灵肤水之后, 又开始长了, 现在已经稳稳站上了一米八, 比顾景俞还高了那么两厘米。

自从沈兰答应嫁, 杜若歌倒是并不急了。他不想婚礼太仓促,毕竟结婚,一辈子只有一次。他并不想留下什么遗憾。

虽然不能打全套家具,但是杜若歌觉得,新衣服新被子该有的还是得有。他弄了棉花票,找人弹了两床新被子。

结婚要用的红盆、红桶、热水瓶等,都是两人一起去供销社买。两人又买了几张红纸,用来裁了写喜联、剪喜字等。

喜联,是杜若歌自己写的。沈兰这才发现,杜若歌写得一手好毛笔字。杜若歌说是爷爷教的。

提到爷爷,杜若歌想起远方的家人,“爸爸来了信,爷爷已经平安到家了。”

他没有提家人对婚事的看法,沈兰也没有问。

杜若歌又找了个天气好的日子,带沈兰去了趟县城。

县城离得远,他们天蒙蒙亮出发,一大早赶去公社那里坐车,到了县城,杜若歌先带沈兰去国民饭店。县城的国营饭营选择多一点,人也比较多,此时正热闹。沈兰吃了一碗混饨,杜若歌要了一碗牛肉肉。

馄饨是包的猪肉,一点配料都没有,实打实的猪肉,沈兰吃了个满嘴香。

杜若歌的牛肉面,牛肉的份量也很足,他还没开始吃,先拨了一半的牛肉给沈兰,沈兰看着自己碗里的馄饨,终于还是没有拨给杜若歌,她都开始吃了,再给杜若歌就不卫生了。虽然现在很多人,只要有吃的,并不介意吃别人剩下的。

吃完早饭,杜若歌带着沈兰,去了一个巷子,里面有个老手艺人。杜若歌拿出个小银块,请老人家帮他改成两个银戒指。

“做得好看一点!结婚要带的。”

杜若歌嘱咐他。

老艺人说没问题,只是打戒子需要时间,让他们下午来取。

杜若歌就带沈兰去买衣服,她看中白衬衣,但是杜若歌说不适合结婚穿。她就买了件红色的衬衣。

杜若歌提议,“要不我们一身买一身军装?多年以后,拿出我们的结婚照,那也有时代意义!”

沈兰:“军装没必要买,我可以自己做的。”

杜若歌摸着沈兰的头,“我想等下去拍照,我们直接买成衣吧。我以后的衣服都包给你做了,你还怕没衣服做。”

沈兰听着似乎很有道理。

买完衣服,他们就去了照相馆。

照相馆外面,摆着一个大相框,里面零零散散地放着二三十张相片,其中左下角,是一张放大的彩色结婚照。

杜若歌满意地点头:“看来没来错,我就是听人说,县里的照相馆,可以彩色的大照片。”

其实镇上也有一家,不过设备显然没有县城的好,人家的相片没法放这么大,而且是黑色的。杜若歌并不满意。

两人穿着军装进照相馆,要开始照相了,杜若歌又请照相师等一下,他急匆匆跑了出去,几分钟后,拿着一枝塑料的玫瑰花给沈兰。

杜若歌有些无奈,“没找到鲜花店,凑和一下吧。”

摄影师好笑地看着眼着的小伙子,“同志,县城没有鲜花店。”

沈兰好笑地看着杜若歌。

摄影师催他们坐好,两人坐在同一条条凳上,拍下了他们人生的第一张合照。

照片要七天之后取,摄影师给他们开了一张条子,到时侯凭条子取相片。

两人去了公园。

公园挨着湖建的,很简单,除了草地,就是几个长椅。

两人坐在长凳上,顶上太阳明晃晃的,沈兰觉得有点傻。于是两人转移到草地上,那里有一棵大树挡住了阳光。

杜若歌买了两支冰棒,分一支给沈兰。冰棒,在镇上是没有的。

两人正吃着冰棒,眼着两个小青年走过,男同志轻轻地触碰女同志的手,脸上还装着若无其事地跟女同志聊着。

沈兰:……

她正要让杜若歌看,却发现杜若歌的手也伸了过来,放在离她只差两厘米的位置。沈兰下意识地把手往后面一缩,又觉得不对,他们都要结婚了,拉个小手不算正常吗。

果然是入乡随俗,到了这里,连她也变得保守了。

此时,如果再把手放回原处,只会更尴尬,沈兰只好努力找话题,“年轻真好,你看看他们……”

杜若歌被她逗笑了,“沈同志,容我提醒,你才十八岁,准备来说,是十八岁未到!”

沈兰摸摸鼻子,好吧,又换个话题,“我们什么时候去拿戒指,她不知道做得怎么样了?”

杜若歌:“迫不及待了?不过戒指估计要下午,等下我们先去看衣服,吃了饭再去拿戒指。”

杜若歌再要去够沈兰的手指,却听到猛地一声响,不远处的有线广播响了,播起了新闻。

沈兰:……

她好想笑怎么办?

有了这两次,杜若歌没有再尝试。

起来的时候,杜若歌抓住了沈兰的手,很自然牵着她往前走。直到出了公园,人多了起来,才放开。

两人又买了被套,这次并不急着用,沈兰就只买了布,自己回去做。

县城的布料比起镇上供销社,显然颜色更多,面料也更多。

沈兰有些心动,又觉得大老远背回去麻烦。

杜若歌看她犹豫,就说,“想要就买,拿不了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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