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重生知青的乡下娇妻(78)

作者:果小苹 阅读记录

中年妇女一个不妨,被他抓住,她还想故技重施,“乘警甩流氓了!乘警甩流氓了!”

沈兰当即上前,“你别乱吼了,我们都可以为乘警同志作证,他是在抓小偷。如果你不心虚,干嘛大吼大叫想跑。”

此时,又来了一个乘警,听说抓到了小偷,对方找来几位丢了东西的失主。

有的丢了粮票,有的说丢了钱,还有的说丢了干粮,丢的东西真是五花八门。

乘警中的女同志把中年妇女带到值班室,搜出了大家丢的东西。

就算是东西被搜出来,中年妇女还试图顽抗,“这些东西不是我的,肯定是别人放我包里面的!肯定就是那个抓我手的男同志和他对象!”

此时,坐在沈兰边上的老同志出来作证,“乘警同志,我亲眼看到是这位妇女同志趁着小夫妻睡着,偷小夫妻的东西,正好被当场抓到。”

中年妇女气急,“你个老东西!关你什么事!你多管什么闲事!”

老同志不为所动,“抓小偷,人人有责!”

沈兰为其鼓掌。

中年妇女被乘警带走,又审出还有两个同伙,其中一个从厕所找出,另一个趁乱跳了窗。

第62章 初次见婆婆

杜若歌的背包里是有桃酥的, 沈兰想拿一包给对方,可是边上那么多人,拿出来也不好分。

沈兰向老同志道谢, 老同志却挥挥手, 表示不用客气,然后就仰头靠在靠背上睡着了。

沈兰看看表,三点半, 一阵困意袭来,继续睡吧。

早上沈兰是被公鸡打鸣声叫醒的, 她一时间不知身在何处。在家的时候, 她家并没有公鸡,所以从来没被公鸡叫醒过。倒是在火车上,享受了一回公鸡叫醒服务。

沈兰空间里有热的肉包子, 只是火车上那么多双眼睛盯着, 他们不好拿出来。

杜若歌用带来搪瓷缸子接了热水, 泡馒头吃。他们分两个馒头给作证的老同志, 老同志这次倒是没拒绝。

“好久没吃过馒头了。”

沈兰看对方衣服虽然旧,但是洗得干干净净,趁机问对方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

“我是北方的,京市人,不过在南方呆了不少年了, 也不知道回去怎么样了!”

他很快吃完了两个馒头, 沈兰又递了两个给他, 他却不肯要了。

“谢谢了, 我不过举手之劳, 哪里能一直要你们的吃食。”

现在谁家的吃食都不富裕。

沈兰却是强行塞给对方:“大爷, 馒头是我们自己蒸的, 不值钱,大爷您喜欢就行。”

好在后面的路程,没有出什么事。

就是连着坐了几天的火车,又没有地方可以供走动,沈兰觉得双腿都要废了。就算是杜若歌拿了衣服给她垫着,她也没觉得舒服多少。

与之对应的,上厕所不方便,车厢的气味重,又是几天没换衣服,沈兰觉得自己都有气味了。吃食上也吃不好,沈兰觉得自己都瘦了。

总算到了京市。

沈兰和杜若歌都已经结婚了,到了京市,不去看望对方父母,好像过不去。

沈兰先是去了招待所,好好的洗漱一番。杜若歌说要带她回去,她却说这里痛那里痛。

又歇了一天,沈兰才肯出门,拎着礼品随杜若歌上门。

杜若歌:“你该不会是怕见公婆吧。”

沈兰白了他一眼,“是又怎样?”

杜若歌牵着她的手,“你放心,我爸妈很好相处的。”

可惜的是,杜若歌的话,很快就被打脸。

杜若歌的家在大院,对于自家儿子突然带回来儿媳妇,杜清宴是很欢迎的,郑艳红却是笑意不达眼底。

沈兰给杜清宴带了茶叶,他当即拿出茶具,要泡给大家喝,又招呼沈兰坐。

沈兰送给郑艳红的,是从楚师傅店里另外买的一件旗袍,比她的那件不会便宜。

相比于丈夫的热情,郑艳红明显不太高兴。接过旗袍看都没看,就问起沈兰的情况,得知沈兰是大福大队的,并且只有小学毕业,郑艳红更是当着丈夫儿子的面,说要对这门婚事再考虑考虑。

杜若歌立即不干了,“妈,您是想干嘛?我跟沈兰已经领了结婚证,不需要您考虑!现在崇尚婚姻自由,反对包办婚姻,难道您想包办婚姻?”

杜若歌没想过,上一辈子他娶沈兰,自己妈那是恨不得他们立地成婚,现在沈兰不过提早出现二十年,自己妈就换了一副嘴脸。

婆媳矛盾,他是从来没有想过的。

郑艳红是部队医院的医生,也是有正式工作的人,自然不能承认自己思想落后,想包办婚姻,“你这孩子,说的是什么话。我不过是怕你年轻,以后再来后悔。就算你跟沈兰离了婚,我们家也不会亏待了她的。”

“谁说要离婚!”

杜老爷子回来了。

杜若歌趁机告状,“还有谁,不过是我妈嫌弃我对象是农村来的,没文化!爷爷,你可得为我们作主!”

有杜若歌帮她,沈兰直接装老实。

杜老爷子用拐杖敲地,“儿媳妇!我们杜家,还没有出过陈世美。而且沈兰帮杜若歌调养好了身体,你如今才个健康的儿子。沈兰是我们杜家的大恩人!我们杜家可不能忘恩负义!”

有了杜老爷子的话,郑艳红不好再给沈兰甩脸色。

只是明里暗里,拿沈兰与院子里的女同志做比较。人家是城里的,人家有正式单位,人家是高中毕业,反正是样样比沈兰强。

沈兰听着,离开之前,沈兰走到郑艳红面前:“郑阿姨,不管你接不接受,我跟杜若歌已经结了婚。夫妻一体,今天您不给我面子,就是不给您的儿子留面子。我不跟您吵,是不想杜若歌为难!”

杜若歌适时地强调:“妈,我这辈子是要跟沈兰过的,如果你接受不了她,那我只能搬出去!”

郑艳红不以为然,要留杜若歌在家睡。

杜若歌直接起身,“沈兰一个人住招待所我不放心,我得陪着。”

他们离开的时候,郑艳红把门关着砰砰响。

沈兰想先去看看铺子。这也是她这一次来京市的目的,杜若歌要进部队,她不想每次都把布鞋丢给杜若歌想办法,想自己在京市弄个铺子。

此时的京市,还没有商品房。要开铺子,只能找单位租。

杜若歌找了熟人,带他们去看房,是暖瓶厂的房子,靠街的门面出租,要三十元一个月。

房子在西单,人流量还算大。

沈兰去看的时候,是空着的,大概有四十个平方,上面还有个小隔楼,只有一米多高,可以用来休息。

沈兰直接说想租十年,对方是暖瓶厂的一个主任,说租十年没问题,但是租金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年得涨一成租金。然后对外,让她说是厂里的家属。

沈兰觉得能接受,就签了合同,交了六十元,其中三十元是押金。

房子租下来,系统却发布了任务:布鞋卖出五百双以上,帮店里打响知名度,奖励是缝纫机票一张。

缝纫机,正是沈兰需要的,她在大福大队虽然有,却并不想费心费力运过来,准备到时离开大福大队卖给别人。买出五百双布鞋,在她看也也不难,她欣然接下任务。

杜若歌帮她找人来装修,他是见过后世的店子的,店子并不像别人的店子,做成玻璃货柜把人挡住,顾客只能透过玻璃货柜看商品。

他把墙刷白了,又装了两个大灯和若干小灯。两边墙都是货架,中间又有两排货架。靠门的地方,留出了一小块地方,杜若歌说可以放个缝纫机,同时收银台也在缝纫机边上,成合围之势。

杜若歌忙装修,沈兰就整理了布鞋,去店子附近摆摊。杜若歌原本不放心,自己却又忙着,脱不开身。这个时代,摆地摊还是有点风险的。

沈兰让他放心,自己会注意的,发现情况不对就跑呗。

杜若歌抽空看了几次,发现沈兰完全没问题之后,也就放手让沈兰自己去。

同类小说推荐: